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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经营 西安两家失物招领公司被责令改正


浏览量:7762    发表日期:2011/6/2来源:失而复得网--西部网
 
   西部网讯(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永青)我们节目连续报道了西安的两家失物招领公司,以商务信息咨询的名义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后,竟向物品丢失者索取费用的消息。有消费者在质疑两家公司超范围经营的同时,向工商机关进行了举报。今天西安市工商部门对这两家失物招领公司进行了检查。

    记者跟随曲江工商局大明宫景区公园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西安市自强路的这家名为三寻商务信息咨询的失物招领公司。在核实了营业执照以及实际经营项目不符之后,工商人员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大明宫景区公园工商所工作人员:你现在登记的是商务信息咨询和计算机技术,你现在做的是失物招领。你这属于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现在给你下发一个责令改正通知书,限你在改正日期之内改正这个事项。

    记者:这个营业执照是啥时候办的?

    失物招领公司工作人员张培:去年的十一月份吧。咱们这个失物招领工商也没有明确规定,咱只能用一个商务信息咨询。

    大明宫景区公园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在不是责令改正的问题,如果没有核准这个(失物招领)的经营范围,就不能经营。就得立即停止该项经营活动。

    记者了解到,西安莲湖工商也在同一时间对位于环城西路的另一家失物招领公司下达了停业责令改正通知书。

    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这两家公司今后将何去何从,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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