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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异地在深圳办理身份证换领和补领范围又扩大10省


浏览量:5634    发表日期:2016/9/5来源:深圳晚报
 

异地在深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和补领范围扩大了!8 月 17 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人口处了解到,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部署,深圳市公安局从 8 月 15 日起,在前期已经开通广东省内、海南省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通北京、湖北等 10 个省以及直辖市的市民在深圳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张奎表示,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本次开通对象为在深圳市居住的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和浙江 10 省(直辖市)户籍居民(不含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双语证,具体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和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 这 10 省户籍居民可在深圳市 17 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同时深圳市户籍居民也可在上述 10 省范围内的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异地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张奎告诉记者,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业务包括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三种,适用于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申领时,已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 6 个月或近一年内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 6 个月),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在读的上述 10 省(直辖市)的户籍居民。

"8 月 15 日即将开通的北京、上海等 10 省(直辖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要求与前期深圳市开通的广东省内、海南省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条件、要求及收费标准均一致,仍实行‘全预约、全城通办’的方式。" 张奎告诉记者,即申请人应在互联网 " 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 "(网址:http:// hzyy.szga.gov.cn)或拨打 114 电话进行预约受理,自愿任意选择全市 17 个异地受理点(名单详见附件 1),携带相关资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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