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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寻物须知


    为维护失而复得网站的严肃性,请您在登记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失而复得网为寻人寻物者提供现代化专业的网络媒体资讯以及强有力的人工服务。失而复得网立足郑州,服务全国,以寻找失散人员和遗失物品者为已任,想"寻急"者所想,急"寻急"者所急。
一、寻人寻物者权益:
    1、寻人寻物者享有对本网站栏目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优惠条件。
    2、寻人寻物者在本网站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未知项,可向本网站管理员咨询,管理员有责任解答。
    3、寻人寻物者对本人资料有保密权。管理员不经寻人寻物者同意,不得泄漏寻人寻物者不愿
       公开的部分资料。
    4、寻人寻物者有权随时停止本网站志愿服务的权力。
    5、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第二款,第93条之规定,有权对提供的信息而使寻人者获得成功请求报酬的权力。
    6、寻人寻物者提供信息与被寻人寻物者发生的一切纠纷以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双方协商解决,与失而复得网
       无关。
    7、登记成功后,即可成为志愿者。
    寻人寻物者义务:
    1、寻人寻物者发布信息不得与中国的法律法规相违背。
    2、寻人寻物者必须对自已所提供的资料和照片及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应承担全部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3、寻人寻物者严禁发布或链接反动的邪教言论及色情、封建迷信等相关信息。
    4、寻人寻物者发布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可靠,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本网站管理员或热线话
       务员。
二、失而复得网保留以下权利:
    1、对寻人寻物者发布的信息,因不可抗拒(战争、自然灾害、瘟疫等)原因造成的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
    2、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力。
    3、失而复得网网络管理员对认定不适内容有修改和删除的权力。
    4、本协议如有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时,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有不尽人意之处,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保留对极少数人不怀好意,进行恶作剧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三、
本网站属个人创办的公益网站。您只需注册为网站会员即可享受失而复得网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为防止本网站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盗贼的销赃渠道和帮凶,所以请您在注册会员时务必留下真实的身份资料,即使您是拾金不昧的雷锋,也请您填写真实资料;同时为了防止遗失物品的冒领、误领等情况的发生,请失主务必填写真实的身份资料和联系方式。

四、关于收费:如果您只是仅仅通过失而复得网查询或发布信息(无论您是否找到失散的亲人和失物),本网站免收任何费用但是下列两种情形,网站将会酌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1、您与本网站签署了寻人寻物协议,本网站接受委托协助寻人寻物的情况,网站将按协议中约定的价格收取服务费用。
    2、对于网站发布的招领信息,长期无人认领的情况,本网站出于善意保管和善意归还的目的,在本网站主动找到失主后,本网站有权利依法向您收取相应的费用和报酬!具体费用标准依据失物自身价值和相关成本费用由双方协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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